第214章 忘年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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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了电话,斯宾塞亲自跑了一趟,把书全部送到了厄里斯的总店。
进门后就看见肯特坐在收银台,正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书在看。
肯特是个看起来六十多岁,精神矍铄的小老头,身材精瘦,有着一双湛蓝的瞳孔。
抬眼看过来时,眼神明亮透着股年轻人才有的活力。
几年前他感觉家里的孩子已经可以独当一面,就直接把重担全部压了上去。
美其名曰:他老了,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了。
他自己则是因着个人爱好,在漂亮国多个州经营着连锁实体书店。
他平时除了各处冒险,就喜欢窝在这家店里打发时间。
听见动静肯特抬头,就看见斯宾塞·基利安塞走了进来,他的眼睛瞬间就亮了。
放下书跟斯宾塞热情地打了个招呼:
“嗨!老伙计,没想到你亲自来了,快来喝杯茶吧,这可是我特地让朋友从龙国捎回来的正宗雨前龙井!说真的,它香极了!我敢保证你也会爱上它的!”
斯宾塞也没跟他客气,跟着肯特去了待客的卡座。
示意员工去把车上的货卸下来,坐下后把手里拎着的巨大纸袋放到桌子上,往肯特那边推了推。
“知道你一定急着想看看这套来自龙国的书,别的负责人都在忙我就亲自过来了。”
“哦!你可真了解我!”
肯特拆开纸袋,看见里面全套的《LOrd Of the MySterieS》,笑容更加灿烂了。
搓搓手,迫不及待地把第一册捧在手里看了起来。
斯宾塞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,也没打扰他,自顾自地倒了杯茶喝了起来。
见肯特一时半会没有搭理他的意思,斯宾塞起身去找店长商量之后进货的事情去了。
肯特这一看就彻底停不下来了。
庞大而完整的世界观在他眼前徐徐铺开,超自然的神秘事件一桩接一桩,伏笔一个接一个地出现,引着他继续往下阅读。
就连斯宾塞什么时候告辞的他都不知道。
他沉浸在作者笔下的故事中不可自拔,最后是被发现自家老父亲夜不归宿,担心得找过来的小女儿莉莉安叫回了神。
他这才发现,他竟然从中午直接看到了半夜,此时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饥饿。
莉莉安看着老父亲的样子有些无奈。
“爸爸!您已经快七十岁了,要多听听医生的忠告,不能再这么任性了!”
“好了好了!那帮家伙就只会说一些吓唬人的话,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。”
见小女儿又要开始长篇大论,肯特赶忙摆手制止。
她的几个哥哥姐姐都是沉默寡言的性子,她的母亲也是个温柔的人,也不知道这个小管家婆到底是像了谁。
虽然表情嫌弃,但被自己的小女儿这么关心,他心里还是非常熨帖的。
收起手里的书,跟着莉莉安一起往外走,小老头还是对刚才看到的内容念念不忘。
惊叹于一个远在龙国的作家,能把他们西方的神秘学和那个时代的氛围,揣摩得如此透彻。
兴致勃勃地跟自己的小女儿讲着他刚才看的故事,并推荐她有空也可以看看,内容真的是相当精彩。
第二天。
肯特早早地来到了书店,捧着《诡秘之主》读得津津有味。
每当有老顾客上门,他都会热情地跟他们推荐这套小说。
他会拉着人家讲上半天的剧情,末了还会拍着胸脯保证:“相信我,这套书不会让你失望。”
这哪里是卖书,根本就是老家伙在给自己找同好,想要多几个看过小说的人跟他一起交流而已!
但很多人一听是龙国进口的小说,兴趣就先掉了一半。
再看到那书厚厚一摞,一看就价格不菲的架势,更是直接打起了退堂鼓。
只有寥寥几个跟肯特很聊得来的老顾客,出于对他品味的信任,才半信半疑地买了一套。
一天下来,在老肯特的热情安利下,这套《LOrd Of the MySterieS》也只卖出了几套而已。
不过他却一点也不着急。
好书是经得起时间洗刷的,他相信自己的眼光,这书迟早会被人看见。
......
今天被肯特成功安利的人里面,有个年轻人格外扎眼。
卡特·沃伦,漂亮国老牌家族,沃伦家的次子。
这个家族早年靠军火起家,后来的家主能力卓绝,靠着超前的眼光在医疗、科技、新能源等产业做了全面部署。
把盘子越做越大,时至今日产业早已遍布各个高尖端行业,是东海岸赫赫有名的大家族。
不过卡特只是次子,并不需要他来继承家族。
从出生起他的那份信托基金每年都在增长,足够他锦衣玉食地潇洒上一辈子了。
卡特也对现状非常满意,他跟大哥的关系很好,完全没有想要争一下继承权的打算。
苦活累活有他哥在,他只负责潇洒就够了!
他平时最大的爱好,就是把自己的潇洒生活记录下来,发布到社交媒体上炫耀。
从小的家教使然,他虽然纨绔但并不傲慢,在社交平台上粉丝数量也相当可观。
旁人只以为他是个会投胎的幸运草包,很少有人知道,这位少爷的爱好极其广泛。
不管是丛林冒险还是深海潜水,荒野狩猎或者极限运动....
只要是能引起他兴趣的他都会去尝试一下,要是真的喜欢就会极力做到最顶尖的程度。
为此他也很舍得下血本,人生宣言就是:生命只有一次,要玩到尽兴不留遗憾!
他跟老肯特的结识经过,说来也很是有趣。
那是几年前,卡特为了庆祝自己成年,背着家里加入了一支深入亚马逊雨林的探险团,老肯特也在其中。
一个是团里年龄最小的,另一个是最老的,偏偏两人相当谈得来。
一路上两人聊冒险、聊收藏、聊各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。
聊到最后,两人发现彼此不仅有很多相同的爱好,性格也非常合拍,顿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
一趟丛林走下来,两人成了忘年交。
回国之后也一直没断了来往,偶尔也会相约一起去冒险。
这天卡特正好在附近跟朋友聚会,结束后想着到老肯特这里坐坐,顺便醒醒酒。
结果就被肯特抓住,热情洋溢地向他安利那套新书。
卡特是那种坐不住的性子,其实对看书的兴趣一般。
可架不住老朋友的大力推荐,况且一套书而已,对他来讲跟在路边的便利店买瓶汽水也没什么区别。
没必要扫了老朋友的兴致,很干脆地掏钱买了一套。
他回到家,随手把书扔在了卧室的桌子上,转头就去忙别的事情去了。
至于那套书,他打算等哪天实在无聊了,再翻一翻用来打发时间。
谁能想到,他的无聊时光会这么快就到来了呢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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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年前他感觉家里的孩子已经可以独当一面,就直接把重担全部压了上去。
美其名曰:他老了,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了。
他自己则是因着个人爱好,在漂亮国多个州经营着连锁实体书店。
他平时除了各处冒险,就喜欢窝在这家店里打发时间。
听见动静肯特抬头,就看见斯宾塞·基利安塞走了进来,他的眼睛瞬间就亮了。
放下书跟斯宾塞热情地打了个招呼:
“嗨!老伙计,没想到你亲自来了,快来喝杯茶吧,这可是我特地让朋友从龙国捎回来的正宗雨前龙井!说真的,它香极了!我敢保证你也会爱上它的!”
斯宾塞也没跟他客气,跟着肯特去了待客的卡座。
示意员工去把车上的货卸下来,坐下后把手里拎着的巨大纸袋放到桌子上,往肯特那边推了推。
“知道你一定急着想看看这套来自龙国的书,别的负责人都在忙我就亲自过来了。”
“哦!你可真了解我!”
肯特拆开纸袋,看见里面全套的《LOrd Of the MySterieS》,笑容更加灿烂了。
搓搓手,迫不及待地把第一册捧在手里看了起来。
斯宾塞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,也没打扰他,自顾自地倒了杯茶喝了起来。
见肯特一时半会没有搭理他的意思,斯宾塞起身去找店长商量之后进货的事情去了。
肯特这一看就彻底停不下来了。
庞大而完整的世界观在他眼前徐徐铺开,超自然的神秘事件一桩接一桩,伏笔一个接一个地出现,引着他继续往下阅读。
就连斯宾塞什么时候告辞的他都不知道。
他沉浸在作者笔下的故事中不可自拔,最后是被发现自家老父亲夜不归宿,担心得找过来的小女儿莉莉安叫回了神。
他这才发现,他竟然从中午直接看到了半夜,此时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饥饿。
莉莉安看着老父亲的样子有些无奈。
“爸爸!您已经快七十岁了,要多听听医生的忠告,不能再这么任性了!”
“好了好了!那帮家伙就只会说一些吓唬人的话,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。”
见小女儿又要开始长篇大论,肯特赶忙摆手制止。
她的几个哥哥姐姐都是沉默寡言的性子,她的母亲也是个温柔的人,也不知道这个小管家婆到底是像了谁。
虽然表情嫌弃,但被自己的小女儿这么关心,他心里还是非常熨帖的。
收起手里的书,跟着莉莉安一起往外走,小老头还是对刚才看到的内容念念不忘。
惊叹于一个远在龙国的作家,能把他们西方的神秘学和那个时代的氛围,揣摩得如此透彻。
兴致勃勃地跟自己的小女儿讲着他刚才看的故事,并推荐她有空也可以看看,内容真的是相当精彩。
第二天。
肯特早早地来到了书店,捧着《诡秘之主》读得津津有味。
每当有老顾客上门,他都会热情地跟他们推荐这套小说。
他会拉着人家讲上半天的剧情,末了还会拍着胸脯保证:“相信我,这套书不会让你失望。”
这哪里是卖书,根本就是老家伙在给自己找同好,想要多几个看过小说的人跟他一起交流而已!
但很多人一听是龙国进口的小说,兴趣就先掉了一半。
再看到那书厚厚一摞,一看就价格不菲的架势,更是直接打起了退堂鼓。
只有寥寥几个跟肯特很聊得来的老顾客,出于对他品味的信任,才半信半疑地买了一套。
一天下来,在老肯特的热情安利下,这套《LOrd Of the MySterieS》也只卖出了几套而已。
不过他却一点也不着急。
好书是经得起时间洗刷的,他相信自己的眼光,这书迟早会被人看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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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被肯特成功安利的人里面,有个年轻人格外扎眼。
卡特·沃伦,漂亮国老牌家族,沃伦家的次子。
这个家族早年靠军火起家,后来的家主能力卓绝,靠着超前的眼光在医疗、科技、新能源等产业做了全面部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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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卡特只是次子,并不需要他来继承家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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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特也对现状非常满意,他跟大哥的关系很好,完全没有想要争一下继承权的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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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平时最大的爱好,就是把自己的潇洒生活记录下来,发布到社交媒体上炫耀。
从小的家教使然,他虽然纨绔但并不傲慢,在社交平台上粉丝数量也相当可观。
旁人只以为他是个会投胎的幸运草包,很少有人知道,这位少爷的爱好极其广泛。
不管是丛林冒险还是深海潜水,荒野狩猎或者极限运动....
只要是能引起他兴趣的他都会去尝试一下,要是真的喜欢就会极力做到最顶尖的程度。
为此他也很舍得下血本,人生宣言就是:生命只有一次,要玩到尽兴不留遗憾!
他跟老肯特的结识经过,说来也很是有趣。
那是几年前,卡特为了庆祝自己成年,背着家里加入了一支深入亚马逊雨林的探险团,老肯特也在其中。
一个是团里年龄最小的,另一个是最老的,偏偏两人相当谈得来。
一路上两人聊冒险、聊收藏、聊各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。
聊到最后,两人发现彼此不仅有很多相同的爱好,性格也非常合拍,顿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
一趟丛林走下来,两人成了忘年交。
回国之后也一直没断了来往,偶尔也会相约一起去冒险。
这天卡特正好在附近跟朋友聚会,结束后想着到老肯特这里坐坐,顺便醒醒酒。
结果就被肯特抓住,热情洋溢地向他安利那套新书。
卡特是那种坐不住的性子,其实对看书的兴趣一般。
可架不住老朋友的大力推荐,况且一套书而已,对他来讲跟在路边的便利店买瓶汽水也没什么区别。
没必要扫了老朋友的兴致,很干脆地掏钱买了一套。
他回到家,随手把书扔在了卧室的桌子上,转头就去忙别的事情去了。
至于那套书,他打算等哪天实在无聊了,再翻一翻用来打发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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